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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省管企业老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调查考核细则》的通知

序号

项目

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标准

分值

3

⒏保证离休干部及时阅读规定范围内的文件、电报和其它内部刊物、资料(1分);对年老体弱和行动困难的老干部,能登门送阅或口头传达文件精神(1分);按规定为离休干部订报刊杂志(1分)。

3

⒐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能主动邀请老干部参加(1分);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向老干部传达(1分)。

2

⒑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制度,做到老干部与在职干部一样发放学习材料。

1

⒒适时举办报告会或理论学习辅导会。

2

⒓妥善安排组织老干部就近参观考察活动。

2

4

 

 

 

 

⒔离休费能按时足额发放,无拖欠。

4

⒕按文件规定及时调整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按时发放各项改革性补贴和生活补贴(含易地安置的老干部);特困困难企业能及时申报和发放统筹外各项费用。

2

⒖按属地机关标准及时落实离休干部新增加的各项待遇,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2

⒗离休干部医药费按规定据实报销,无拖欠。

3

⒘强化老干部的医疗保健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急重病号,积极联系就医。

2

⒙坚持每年为老干部进行健康查体。

1

⒚按规定为老干部配备车辆或保证老干部用车。车辆实行统管的单位,优先保证老干部用车,特别是能够保证老干部急重病就医和集体活动用车。

2

⒛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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