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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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服务)价格及收费的制定和调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5、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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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甘蔗收购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二项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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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碳酸氢氨、总有效含量38%以下且年产5万吨以下企业生产的复(混)合肥出厂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四项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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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县所属医院制剂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五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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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五项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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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及幼儿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六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及幼儿教育收费具体标准,制定非学历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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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强制性培训收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六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按省规定的定价原则和办法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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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地方水利工程(含市属及跨县级、县属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七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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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当地供热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八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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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铁路客运部分延伸服务费收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项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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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地方公路渡口过渡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收费具体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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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交通事故拯救费,违章、故障、事故车辆拖车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收费具体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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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当地公路汽车运输客货站场收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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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当地邮政延伸服务资费、邮政代办点收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一项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收费的具体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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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二项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收费具体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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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殡葬服务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二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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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机动车强制保养及服务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二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定价(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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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出租车挂靠综合服务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二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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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生猪等牲畜定点屠宰加工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二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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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保安服务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二项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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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垄断行业的工程安装、维修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二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或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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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海关监管仓货物保管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二项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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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国有土地的标定地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三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制定(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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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国有土地的出让底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三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制定(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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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三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制定(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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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三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或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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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三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或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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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自来水、地下水(或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中水(或回用水)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定价(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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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污水处理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定价(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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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自行决定管理与否(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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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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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市有线电视网收视维护费、装(移)机工料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人民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该项收费具体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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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国家指导价范围内制定收费具体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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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清洁卫生费、除“四害”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在省规定的国家指导价范围内制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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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公共汽车、出租小车、轮渡票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制定价格或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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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授权市、县政府制定价格或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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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除商业性投资所建景观以外的公园、博物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的门票价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20条;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省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授权市、县政府制定门票价格或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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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核发收费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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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 1、《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11条;2、国家经贸委等《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条
| 各级物价部门分级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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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核发《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
| 《广东省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第7条
| 各级物价部门分级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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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核发《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 1、《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第10条;2、《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第3条
| 各级物价部门分级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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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员证》
|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员证管理办法》第2、3条
| 各级物价部门分级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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