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管理扶贫资金。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划,完善扶贫资金运行和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及报账制,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市将不定期对财政扶贫资金和对口帮扶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审计。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巩固帮扶效果。各地要根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检查验收办法。市委、市政府将出台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考核细则,将其列入县(市、区)、镇(乡)党政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并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扶贫项目要考虑后续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规划,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要建立产业持续发展机制,按照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原则,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对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实现特色产业的持续发展。四是做好信息反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准确报送当地扶贫部门,市扶贫办综合整理后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报告。
(三)通力合作,扎实推进。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代表同级政府组织、部署和协调扶贫开发工作,日常工作由各级扶贫办负责。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发挥部门工作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上扶持贫困地区,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扶贫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
贫困群众是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主体,也是建设者、管理者和接受受益者。要充分调动贫困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发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各地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激发群众自觉参与建设的热情。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
中共清远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