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帮扶到户。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和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工作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贫困农户引项目、学技能、传信息。为确保干部帮扶到户取得实效,各级财政必须设立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财政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四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对口帮扶资金要全部用于“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要确保帮扶资金“取之于扶贫、用之于扶贫”。
2、资金帮扶到户。继续推广温氏、天农等龙头企业“公司+基地+农户”带动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载体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1)结合产业化扶贫,推进贫困村互动资金试点工作,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积累、自我管理、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能力。2008年至201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试点村互助资金,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
(2)创新扶贫信贷方式,破解贫困户发展生产起步难的难题。一是鼓励和推行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贫困户小额信贷担保的信贷关系。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的,各县(市、区)要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二是鼓励有资质的担保公司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三是从2008年至201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贴息额为其应缴利息的50%;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其上浮利率部分全额由财政贴息。在市级农村信用部门发生的贫困户贷款贴息,由市财政负责;在各县(市、区)发生的贫困户贷款,由各县(市、区)负责。四是各县(市、区)可设立“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贫困户小额信贷专项风险基金,将资金存入农村金融部门滚动使用,专项用于贫困户小额贷款及贴息。
3、教育培训帮扶到户。一是我市凡已入册的贫困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将享受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资助,省的资助标准为学杂费每人每学年3500元,生活费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加大对贫困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的投入,2008年至201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扶贫培训资金,专项用于贫困农户实用技术培训。鼓励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种养户进行带项目技能培训。
4、对口帮扶到户。一是各县(市、区)要把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提供给省直有关单位和佛山定点帮扶单位,帮助贫困户做好脱贫增收规划。要突出解决定点帮扶村劳务输出及“行路难、食水难”等突出问题。二是建立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强化对口帮扶措施。继续实行佛山、清远对口帮扶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两市在产业转移和劳务输出等方面的帮扶与合作力度,在我市的国务院扶贫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设立佛山帮扶班,免费培训贫困劳动力,贫困劳动力经培训后全部输出到佛山工作。争取在顺德区、南海区建立清远农民工公寓和清远农民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解决清远农民工户籍和小孩入学难问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