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县、区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查研究,积极协调解决困扰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督促落实人员、经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3.各级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坚持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人、车、路综合治理为切入点,采取政策、经济、行政等综合措施,重点加强对“两种人”、“四类车”、“三类路”的管理。(“两种人”即运输企业法人、营运及单位用车驾驶人。“四类车”即营运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三类路”即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主干线管理、道路安全隐患路段)
4.各级联席会议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人、车、路综合治理细化方案,推动部门协作,实现社会联动,坚持综合治理。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预防工作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并督促抓好落实,力求在解决本地区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
(二)充分发挥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人、车、路整治,努力实现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工作新突破。
今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重点解决一两个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问题。
公安机关要加强“三类路”管路,重点抓好治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三类严重交通违法及摩托车整治,力争三类严重违法行为及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下降10%以上。
交通部门要加强“两种人”、“四类车”管理,重点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和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要制定道路运输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例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定期督查、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途运输车辆中途休息管理、GPS或行车记录仪信息管理等制度,形成覆盖面较广、能够真正起作用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力争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改率达到60%,运输企业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农机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拖拉机非法载客治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拖拉机特大交通事故。
安监部门要重点抓好校车及农村短途客运车辆统一标识和规范管理的督办工作,促进校车及农村客运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城市规划、建设、教育部门要重点抓好城市及公路沿线学校、幼儿园按规定设置完善信号灯、隔离护栏和交通标志标线工作,力争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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