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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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落实殡葬管理目标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
| 标准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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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组织领导
| 制订落实殡葬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 标准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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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 标准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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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 标准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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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学习和宣传殡改政策法规,积极配合全市开展的移风易俗,革除旧丧葬习俗的活动。
| 标准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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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涉案、交通事故的遗体,由公安机关负责检验、鉴定、登记和收集证物,提取证据并办完相关的法律手续后,开具《尸体处理通知书》交死者亲属到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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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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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涉案、交通事故无人认领的遗体,在超过公安机关要求的防腐期后,由公安机关及时出具《尸体处理通知书》,并派经办民警到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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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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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
落实责任
| 移交遗体按有关规定办理,填妥《殡仪馆遗体接运防腐登记卡》。
| 标准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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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殡仪馆(火葬场)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注销死亡人员的户籍。
| 标准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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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利用丧葬搞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骗取财物的,依法进行惩处。
| 标准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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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施偷运尸体非法土葬和其他违反殡改政策过程中,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处理。
| 标准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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