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管理类
临时占道停车场的收费形式分为人工收费和咪表收费两种。
人工收费是由临时占道停车场经营者派人直接对停车者进行收费。人工收费停车场的经营期限为2年。根据行政区域的划分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场经营管理招标标的,赤坎区、霞山区、湛江开发区3个区内的临时占道停车场设成3个标的,分别向社会招标。
咪表收费是在主要路段设置电子泊车收费泊车场,由临时占道停车场经营者设置咪表,停车者通过打卡进行交费。咪表收费停车场的经营期限为5年。为方便群众买卡交费,将赤坎区、霞山区、湛江开发区3个区统一设为一个标的,向社会公开招标。
临时占道停车场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收费经营者。投标公司须具有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和有建设经营电子泊车能力,并且遵纪守法。中标公司向公安部门办理临时停车场审批手续后,再向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登记手续。经营者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场全部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资(如:设置咪表、标志、出售停车收费IC卡、宣传推广等)。经营期满后,无偿将临时停车点的各种软硬件设施完好交给政府。
2.发证收费类
对宾馆、酒家、商场、公司等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单位或建筑物业主单位需要在门前及周边占用城市道路设立临时停车场的,可以通过发证收费的形式确定由其承租经营。其承租价格由市物价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城资公司参照同路段或类似路段停车场的收费价格进行评估确定。宾馆、酒家、商场、公司等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单位或建筑物业主单位可按照评估价格的50%优先承租。愿意承租的,则向市公安、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临时停车场的相关审批登记手续。不愿承租的,则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资公司作为业主以招标拍卖方式进行经营。
(五)市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道路建设改造、道路交通流量、流向的变化,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情况,决定对临时停车场的数量增加或者减少时,市城资公司应根据中标价格或承租价格按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经营者的缴款金额。具体由市城资公司作出意见商市财政局、物价局、公安局等部门后确定。
三、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
(一)市城资公司受市政府委托作为业主负责开展对临时停车场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工作。市城资公司应当负责对临时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且与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监督经营者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对经营者违反合同的经营行为进行处理。
(二)市财政部门负责牵头会同物价、公安、市政园林、城管执法、规划、城资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设定临时停车场的经营权拍卖或招标底价。经营权拍卖所得资金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