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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的通知
(湛府〔200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现将《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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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年四月二日

  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

  为加强对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治理市区随意占道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有效整合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设置市区临时占道停车场遵循理顺体制、科学管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二)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各种车辆临时停放需要的原则。
  (三)临时停车场不影响人行道、不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的原则。
  (四)实行停车场地有偿使用原则。政府公开向社会招标、拍卖市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经营权,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经营者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向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凡属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均为市区临时停车场的规范管理范围。本款所称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规划的道路用地以及经市规划部门审批同意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的建筑退缩线用地等。
  (二)停车管理对象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根据城市规划及道路管理的需要,市公安局牵头会同规划、市政园林、交通、城管执法、城资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编制临时停车布局规划。在市政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停车泊位的,须经市市政园林局同意。施划停车泊位标线,黄色标线为收费临时停车场,白色标线为免费临时停车场。
  (四)根据目前市区道路现状及发展趋势,综合考虑道路交通流向、流量及周边居民、生活需要和商业布局,市区临时占道收费停车场经营管理可分为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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