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隐患排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对督查排查出的每一个风险隐患整改情况,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方案五个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灾害和事故隐患。
(三)推进应急能力评估。加快应急管理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准确反映实际情况的评估指标,并把评估发现的薄弱环节作为强化建设的重点,促进应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扎实抓好应急预案演练
(一)提高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比例。市和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2008年专项预案演练要占总数的60%以上。要通过演练,检查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认真组织联合演练。涉及多个地区、多个单位的预案,预案牵头编制单位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的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2008年,市政府应急办、市地震局等单位拟联合举办地震应急综合演练。
(三)加强预案演练的交流和学习。通过互邀参加演练观摩等方式,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预案演练水平。
七、切实抓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一)严格信息报告时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确保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相关信息,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市政府应急办要在2008年4月底前起草《湛江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考核通报试行办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
(二)壮大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通过聘请基层信息员等办法,壮大信息员队伍,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情况。
(三)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境内外网站登载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突发事件苗头性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每个时期政府工作重点及领导同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通过约稿等形式主动提供深层次信息。
八、深入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的宣传教育作用,提高公众应急能力。通过编发应急宣传手册、举办应急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
(二)健全与媒体的联系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