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整规综合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08〕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
市整规综合办研究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市整规综合办 二○○八年七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规综合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8〕116号)精神,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民生民心,继续围绕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上下功夫,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农资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安全生产、打击走私、房地产市场、矿产开发、价格秩序、环境污染、串通投标等十二个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闽政办〔2008〕116号文件精神,各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其职责分工如下:
(一)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任务: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打假保春耕、打假促安居、打假保名优、节能与民生计量”五个“金质亮剑”系列行动,开展规范使用名牌和免检产品标志、地理标志、能效标识、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健全“两级督查、三级监管、辖区负责、过失追究”的分级监管责任制;强化“黑名单网上公开,限期抽查复检,整改不力吊证”的重点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巡查制度和溯源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监管。整顿规范涉及民生的计量和标准,确保医疗卫生、贸易结算、能源消耗、环境监测等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二)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任务:突出食品安全,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加快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