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试行)
(湛办发[2008]8号 2008年3月1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形式王义,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改进会风又风,在全市营造解放思想、工作创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氛围,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执政能力,加快建设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改进会风文风,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1.控制会议数量。市委每年召开两次全会,并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市委工作会议、党员领导干部会议等全市性会议;市政府每年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和研究部署经济工作的会议。从严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不为部门召开的会议代发会议通知。市直部门每年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1次。
2.控制会议规模。市委、市政府召开需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全年一般不超过4次;需镇(乡)委书记、镇(乡)长参加的会议,原则上全年1次。除法定会议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与会人员一般不超过350人;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与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
3.规范市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报批程序。各地各部门召开会议或举办重大节庆纪念活动,需邀请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的,由主办单位提出请示,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报批,其中县(市、区)的会议或活动原则上由市挂点领导参加,没有接到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通知的,市四套班子领导不出席相关会议、活动。
4.控制会期。除法定会议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以及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
5.提高会议效率。提倡开短会,讲短话。除市委全会和法定会议外,全市性工作会议,若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讲,讲话不超过75分钟;若由其他市领导主讲,讲话不超过60分钟;部门领导发言(汇报)不超过15分钟。以市政府或部门名义举行的剪彩、奠基等活动,一律不摆主席台,举行仪式的时间不超过40分钟,领导讲话不超过8分钟。市内的会议不介绍市领导。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不再起草会议主持词,只提供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及会议议程等有关材料。主持人在主持会议时言辞要简洁,在主讲人讲话结束后,不重复主讲人的讲话内容。市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不冠以“重要讲话”字样,在基层调研的讲话不冠以“指示”字样。一般不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上安排部门的表彰、颁奖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