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基本程序:政协主席会议年初提出全年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的主题和重要调研课题,报经同级党委或政府审核后组织实施;政协组织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材料,并召开相关会议专题议政、专题研讨,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对政协委员的提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办理,要建立委员跟踪落实提案办理的咨询机制。对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建议案及重要的调研报告,党政领导要及时阅批,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及时反馈。
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重要课题委托政协和各民主党派调研的制度,并为调研工作创造条件。党委、政府班子重要调研、视察活动,要安排政协相关领导参加。鼓励和支持政协与党政有关部门、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和专题研究。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政协组织调研社会热点难点方面工作,引起社会各界重视,促进相关问题的处理与解决。
五、切实抓好人民政协的能力建设
各级政协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汪洋书记考察湛江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协工作水平和活力。
切实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的权利和条件。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地方重大决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的名义发表意见以及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与反映社情民意、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并与中共领导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积极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要适应经济社会和统一战线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政协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进一步重视并做好港澳台侨年青一代的工作。完善专委会联系界别、联系委员、联系部门的制度,积极探索根据界别特点和要求开展界别活动的方法和途径。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
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要认真组织政协委员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委员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水平。要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保证委员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委员参加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在时间、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予以保障,并计入工作量。公安司法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违纪的政协委员实行立案调查,应及时向政协党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