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
(粤发〔2008〕4号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现就我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作出如下决定。
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改善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突破多年来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资源匮乏、环境承载压力加大、发展空间受限等突出问题,减少珠三角地区人口数量,提高劳动力素质,减轻社会管理压力,为新一轮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增强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先进和优势产业,促进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扩大招商引资和加快产业建设步伐,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全面提高全省经济综合实力。
(三)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缩小地区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较快提高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方针,着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提升珠三角地区产业竞争力,带动东西两 翼和粤北山区加快发展,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12年,珠三角地区功能水平显著提高、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在办好现有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转移园)基础上,再规划建设1-2个大型产业转移园,形成一批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转移集群,推动我省产业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就业结构整体优化,本省劳动力就业比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成效显著。新增转移本省农村劳动力600万人,组织技能等级培训360万人,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显著下降,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高于生产总值增长率2个百分点左右。力争做到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