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劳社函〔2008〕1140号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现将《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直接与生职业指导中心联系。

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的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方针,着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依托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提高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和能力,有效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和创业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广东省职业训练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职训中心”)建立广东省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开发远程职业培训项目、课件、网站及后台管理系统,免费为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农村劳动者自主学习提供远程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辅助课件和辅助实训软件,有效改善培训和实训条件,记录学员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提高培训质量。

  二、定点培训机构使用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必须填报《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表》(附表1),由省职训中心核准。定点培训机构必须配备1名以上教务员和1名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的系统管理员,负责远程职业培训日常组织工作。

  三、定点培训机构分别填报《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系统管理员(教务员)申请表》(附表2),由省职训中心审核后,分配系统管理员账号和设置初始密码。系统管理员、教务员应保管好个人账号和密码。

  四、定点培训机构使用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可提供的远程培训课件开展培训的,必须将培训该工种所有学员的《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学员用户申请表》(附表3)录入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经省职训中心审核后才可使用;学员同时成为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的学员用户,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在有效期内使用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的课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