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20分)
| 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建立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 2分
|
|
| 任何一级未开展普查的扣2分,不及时录入的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组浏览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
|
使用广东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培训转移就业数据,实行全程信息化动态管理
| 3分
|
|
| 未使用的,不得分
| 考评组抽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
|
建立岗位申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 2分
|
|
| 未建立制度的,不得分
| 核查相关制度文件
|
|
50%以上的培训属于订单式培训
| 3分
|
|
| 45%-50%(不含50%)的扣2分,低于45%的扣3分
| 考评组抽查技校与企业培训台帐
|
|
建立就业跟踪服务制度,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
| 2分
|
|
| 未建立制度的,不得分
| 核查相关制度文件
|
|
组织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积极推进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工作
| 5分
|
|
| 未开展的不得分,落户人数少的扣分
| 核查活动开展方案,查阅优秀农民工名单及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名单
|
|
制订鼓励企业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具体办法
| 2分
|
|
| 未制订的,不得分
| 查阅办法文件
|
|
建立本省农村劳动力成绩突出企业奖励制度
| 1分
|
|
| 未制订的,不得分
| 考评组按省下达的指标抽查2家企业资料,核查本省员工占总员工数量比例
|
|
五、完善各级培训转移就业服务体系(15分)
| 依托技工学校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
| 5分
|
|
| 未建成的扣5分
| 核查基地建立正式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
|
认定一批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
| 1分
|
|
| 未认定的扣1分
| 核查机构认定正式文件
|
|
建立远程职业培训网络体系
| 1分
|
|
| 市或任何一个县区未建立的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组浏览培训网络运行情况
|
|
建立健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配足人员、场地和服务设施,达到省“八统一”标准
| 5分
|
|
| 未建立机构的,不得分。建立机构但未达到省“八统一”的,扣3分
| 核查机构认定正式文件,根据“八统一”标准核对配套设施
|
|
村居聘有劳动保障协理员并落实人员工作经费
| 3分
|
|
| 未聘和落实人员工作经费的,不得分
| 核查市、所有县区财政部门核拨经费正式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