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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指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或其他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并做好宣贯。

  (二)从2009年1月1日起,凡进入建筑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并持证上岗。违反规定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把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略)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3、市(州)代号

  4、操作工种类别代码表、操作类别英文代码

  5、市(州)、扩权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汇总表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单位名称

 

操作类别

 

单位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市(州)代码

  四川省简称为“川”

序号

市(州)

代号

序号

市(州)

代号

1

成都市

A

12

宜宾市

Q

2

绵阳市

B

13

南充市

R

3

自贡市

C

14

达州市

S

4

攀枝花市

D

15

雅安市

T

5

泸州市

E

16

阿坝州

U

6

德阳市

F

17

甘孜州

V

7

广元市

H

18

凉山州

W

8

遂宁市

J

19

广安市

X

9

内江市

K

20

巴中市

Y

10

乐山市

21

眉山市

Z

11

资阳市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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