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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建安[2008]12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现将《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21号)的部署,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目的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完成全年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专项行动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史殿臣
  副组长:李文芳
       柴 千
  成 员:高立志、阎琪、各市(行署、总局)建设安全主管局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建设安全站,办公室主任:阎琪。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08年4月30日至7月31日
  四、专项行动督查范围
  此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覆盖全省各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各建筑施工企业,同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督查。省建设厅确定重点督查地区是: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重点督查企业是: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督查场所是: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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