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工法的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工法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秘密的分寸应把握得当,企业在申报工法时,其确需保密部分可作为附件送审,评委和涉密人员不得泄密。工法在对外宣传和公开发表时其保密部分的具体内容可以不写。
第二十四条 工法所有权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偿转让工法。工法的关键技术凡符合国家
专利法、国家
发明奖励条例和国家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应积极申请专利、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四 川 省 工 法 申 报 表
( 年度)
工 法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推 荐 单 位
申 报 时 间
四川省建设厅
申报资料目录
一、四川省工法申报表
二、工法内容材料
三、企业工法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关键技术审定材料复印件
五、3份工程应用证明原件(特殊情况例外)
六、经济效益证明原件
七、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复印件
八、当关键技术属于填补省内国内空白时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九、反映应用工法施工的工程照片
四川省工法申报表填写说明
1、“申报单位”栏:必须是申报表中所填写的主要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单位”栏最多填写3家,并应当与“主要完成单位意见”栏中的签章一致。
3、“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指申报单位的地址和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