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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00八年全省建设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00八年全省建设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建人[2008]8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市政公用局)、房产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二OO八年全省建设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二OO八年全省建设教育工作要点

  2008全省建设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统领,以扩大人才总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职业资格体系为重点,围绕省建设厅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操作人员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努力构建建设领域人才队伍保障体系,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政治理论、专业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建设系统干部群众的头脑,指导建设工作实践。按照省委的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修班、培训班、学习班,分期分批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普遍轮训一次。组织建设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认真研读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全面准确地领会十七大精神,把建设系统各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2、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重点抓好县、乡两级建设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乡一体化与统筹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修,组织县(市、区)政府主管城建工作的副职领导人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继续与省委党校、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举办建设系统领导干部研修班和城市建设理论研修班。
  3、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围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等重要工作,强化公务员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培训。采取送教上门、集中办班、辅导讲座、抽调培训等形式,提高公务员业务水平和政策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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