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
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7〕140号)
龙胜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建规委、水利局、民委、公安消防支队:
为加快推进龙胜县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建设,确保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献礼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桂林市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桂林市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2007年8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柳州市三江县召开的“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工程开工仪式”精神,为了落实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民心工程之一“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切实加强我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地区的火灾整治工作,遏制村寨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把龙胜县三个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的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完成龙胜县三个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的建设,为全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树立榜样,全面推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抗御火灾的能力。实现龙胜县火灾指标比去年降低20%以上,三个试点村寨不发生两户以上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龙胜县三个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特成立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束 华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齐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通鸣 龙胜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小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蒋癸泉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赵塞经 市发改委委员
黄福岗 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林寿 市建规委副主任
姚 岚 市民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