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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
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7〕140号)


龙胜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建规委、水利局、民委、公安消防支队:

  为加快推进龙胜县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建设,确保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献礼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桂林市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桂林市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2007年8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柳州市三江县召开的“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工程开工仪式”精神,为了落实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民心工程之一“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切实加强我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地区的火灾整治工作,遏制村寨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把龙胜县三个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的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完成龙胜县三个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的建设,为全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树立榜样,全面推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抗御火灾的能力。实现龙胜县火灾指标比去年降低20%以上,三个试点村寨不发生两户以上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龙胜县三个村寨火灾整治示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特成立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束 华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齐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通鸣     龙胜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小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蒋癸泉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赵塞经     市发改委委员

      黄福岗     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林寿     市建规委副主任

      姚 岚     市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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