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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2007〕17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战略部署,我区是国家第一个推广使用非粮原料车用乙醇汽油试点省区。因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程序复杂,难度大,为做好该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束 华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张晓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 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陈 松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志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海晨  市经委委员

  商云鹏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小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福岗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谭永源  市交通局副局长

  朱伯华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吴琪志  市物价局副局长

  袁理兵  市地税局副局长

  邓毓华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梁新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章孝仪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

  廖建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傅 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铁军  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香伟  桂林警备区战勤办主任

  莫红军  桂林火车站副站长

  陈永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林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王世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林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洪同志兼任。办公室设综合组、宣传组、生产营运组、监督检查组等四个工作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

  各县区要按照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形式,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县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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