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确定重庆市渝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为诚信施工单位的通知
(渝交委路〔2008〕6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市公路局,委质监站,重庆高发公司,重庆交旅集团,有关单位: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交委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紧急行动,在做好地震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积极主动投入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抢险工作,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了抗震抢险任务。在这次抗震救灾工作中,重庆市渝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龙公路工程公司、重庆搏创公路养护有限公司、重庆通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全力投入四川省公路抢险救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经研究决定,确定以上四家企业为诚信施工单位,以资鼓励。
根据《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以上单位在我市公路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可给予以下奖励措施,具体由各建设业主确定并列入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