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级宗教团体“五好”领导班子的通报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级宗教团体“五好”领导班子的通报


市级各宗教团体:
  2007年,市级各爱国宗教团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推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创建“五好”(爱国爱教好、队伍建设好、规范管理好、完成任务好、团结协作好)领导班子活动,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成绩,为构建和谐重庆做出了应有贡献。经市民宗委年度考核、综合评审,确定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领导班子为2007年度市级宗教团体“五好”领导班子,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深入开展创建“五好”领导班子活动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力争取得更好成绩。其他市级宗教团体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认真总结,不断探索,把“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促进宗教团体全面建设迈上新台阶,为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和构建和谐重庆作出新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