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照“城乡居民用户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社区和乡村”原则,我市推广使用节能灯的用户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
第一批推广使用节能灯的用户为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的城乡居民。
(三)今后,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推广计划,逐步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
三、推广的产品及数量
国家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的时间为3年。根据省经贸委(省政府节能办)、财政厅《各市、(州、地)推广任务数量分配表》,第一批分配给我市节能灯80万只(产品型号及价格见下表),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40万只;浙江阳光集团股份公司生产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40万只。(注:省下达的推广计划是80万只,根据我市7月25日召开的征求意见会上参会单位要求,经与两厂家协调,我市可推广节能灯100万只,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42万只;浙江阳光集团股份公司生产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8万只。)
节能灯(第一批)分配表(单位:万只)(表略)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1127号),将在我市推广的节能灯的有关市场零售价、中标价、财政补贴后的实际购买价汇编了贵阳市中央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型号价格一览表。
节能灯型号价格一览表(单位:元)(表略)
四、推广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1日-8月10日)
1.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版),向广大市民宣传中央财政补贴购买节能灯的有关政策,介绍节能灯的销售(购买)方式、配送方式及售后服务网点等;
2.向社会公布各责任单位负责推广节能灯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
3.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布中标企业在我市设立的产品配送、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
(二)实施阶段(8月10日-10月20日)
1.明确责任
(1)本市行政区域内大宗用户推广节能灯工作,将分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