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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随着市场物价上涨,特别是食品类价格的上涨,居民消费价格继续保持高位运行,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对此,省、市政府实施了扶持生产、保障供应、补贴困难群众和采取了临时价格干预、加强价格政策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稳定价格的调控措施。目前,全市物价上涨势头有所遏制,商品供应充裕。但是,受国内外市场基础产品价格上扬、上半年翘尾因素以及成本推动、供应偏紧、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仍然延续上升走势。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势头的加快,预计下半年,价格总水平仍在高位运行,进一步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亟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防止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控制价格上涨问题
  价格问题无小事,价格涨跌起落牵动着千家万户。因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物价过快上涨问题,把稳定市场物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稳定物价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地平稳快速发展。今年后四个月,全市价格总水平要明显低于上半年总水平,努力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力争涨幅低于区域性平均水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稳定和社会生活秩序正常。
  二、切实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
  要大力发展生产,增加总量供应。要认真落实从源头上稳定价格的各项措施。从今年以来价格的运行特点看,食品价格居高不下仍是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因此,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仍是下一步控制物价上涨的关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和指导,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好粮食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大生活必需品尤其是粮油的储备力度,努力保障市场有效供给。要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落实储备数量,有条件的尽可能扩大储备,适时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积极引导、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把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搞好生产供应。工商、农牧、商务、粮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紧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密切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价格工作的局面和保供应、稳价格的工作合力。
  三、审慎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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