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8〕13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金阳新区管委会:
《贵阳市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五日
贵阳市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气象探测是整个气象工作最根本的基础性工作,气象探测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科研、生态环境保护及人民生产生活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保护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对提升国家的国际声誉,加强气候变化应对工作,进一步增强气候监测和气象服务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的现象日趋突出。为切实加强我市区域内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气象探测环境是获取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以下简称“三性”)气象探测资料的场所,气象探测资料是否具备“三性”,直接关系国家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形象,关系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和气象服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提高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不受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