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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恢复难度大,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形成合力,做到不推诿、不扯皮,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三)深入广泛宣传动员。市委宣传部要组织省、市新闻媒体制定宣传方案,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活动,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全方位做好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的跟踪宣传报道,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

  (四)严格纪律依法办事。停车场清理整治工作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任何单位、个人严禁搞特殊、拉关系,不得收受被清理产权单位(人)的财物和宴请,严禁袒护、串通被清查对象和欺报、瞒报的行为,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有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切实维持社会稳定。维稳、信访、公安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停车场产权单位(人)拒不配合调查、清理,未按照规定采取整治、恢复措施的,市综合执法局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对发生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理。

  附件:
贵阳市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 恒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莫 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侯 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李 颖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杜 清 (市规划局局长)

      任筑江 (市建设局局长)

      班午林 (市城管局局长)

      孙华忠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周虎深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惠志 (市监察局副局长)

      许俊松 (市维稳办副主任)

      沈可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豫川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肖 跃 (市工商局局长)

      杨 军 (市地税局局长)

      张年举 (市物价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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