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恢复难度大,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形成合力,做到不推诿、不扯皮,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三)深入广泛宣传动员。市委宣传部要组织省、市新闻媒体制定宣传方案,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活动,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全方位做好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的跟踪宣传报道,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
(四)严格纪律依法办事。停车场清理整治工作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任何单位、个人严禁搞特殊、拉关系,不得收受被清理产权单位(人)的财物和宴请,严禁袒护、串通被清查对象和欺报、瞒报的行为,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有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切实维持社会稳定。维稳、信访、公安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停车场产权单位(人)拒不配合调查、清理,未按照规定采取整治、恢复措施的,市综合执法局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对发生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理。
附件:
贵阳市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 恒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莫 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侯 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李 颖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杜 清 (市规划局局长)
任筑江 (市建设局局长)
班午林 (市城管局局长)
孙华忠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周虎深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惠志 (市监察局副局长)
许俊松 (市维稳办副主任)
沈可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豫川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肖 跃 (市工商局局长)
杨 军 (市地税局局长)
张年举 (市物价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