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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两会两节”市场监管的通知

  三是加强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对宾馆、饭店、酒楼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及贩运窝点,以及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驯养繁殖场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加强春运市场的监督管理,保障旅客消费安全。要按照《河南省春节运输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机场、车站市场、门店、摊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春运市场秩序。
  (三)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力度,督促经营者自律,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经营秩序,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从制度和机制上有效遏制旅游购物欺诈行为。
  二是加大对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和假日期间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坚决取缔乘假日期间旅游消费高峰之机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查处利用旅游欺诈合同、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旅行社暗中收受购物回扣等旅游企业涉嫌商业贿赂等行为。
  三是针对节日旅游市场消费特点,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以及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游客集中购物、集散等场所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和载体,及时发布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广告、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消费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别防范旅游经营违法行为的能力。
  (四)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节日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各职能机构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强化监管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节日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严格责任制度,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尽职尽责维护好节日市场秩序。节日期间,要加强对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监管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坚持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畅通通讯。遇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特别是要按照总局《工商政管理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市场监管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应对、妥善处置紧急突发情况。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及时迅速准确上报市局,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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