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乙醇汽油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工商市[2008]10号)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乙醇汽油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乙醇汽油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52号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工商局关于《乙醇汽油市场整治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乙醇汽油市场的各种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维护成品油市场良好的经济秩序。
二、 整治重点
一是在市场准入方面,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乙醇汽油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二是在油品质量方面,重点查处销售甲醇汽油、醇醚汽油和非法炼制的、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
三是在经营行为方面,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行为: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的;擅自调配乙醇汽油或在乙醇汽油中添加化工原料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油品的;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将乙醇汽油销售或调剂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调配中心等油品批发企业从事零售或将乙醇汽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使用无质量合格证明的油品计量衡具,或擅自改动油品计量衡具等。
三、实施步骤
(一)4月下旬至6月底,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资格。一是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及市局4月16日安排布置的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谁登记谁管理,谁发照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乙醇汽油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格检查,严格乙醇汽油批发经营、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的审批程序和开业条件,对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许可、安全生产许可、消防安全许可等相应审批证件的登记造册,督促其建章立制,对不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许可、安全生产许可、消防安全许可等相应审批证件的,不予登记或通过年检。对已被取消乙醇汽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二是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对乙醇汽油生产和销售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掌握乙醇汽油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建立乙醇汽油生产、经营企业档案,结合检查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乙醇汽油的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