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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六一”及高考期间儿童食品、玩具、学习用品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六一”及高考期间儿童食品、玩具、学习用品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郑工商消[2008]25号)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六一”儿童节和高考即将来临,为保护广大少年儿童及考生的身体健康和食品消费安全,避免不合格商品对学生高考成绩产生影响,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切实消除校园周边消费安全隐患,市局决定对儿童食品、玩具及学习用品进行一次专项治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学校周边及校园内饮食、冷饮、摊点及商店、超市等经营场所经营的小食品、儿童食品和各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以及中小学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儿童玩具、2B铅笔及与高考有关的学习用品。
  (二)整治重点:
  一是依法清查经营主体。严格审查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户能规范的促使其规范,不能规范的坚决依法取缔;二是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认真对校园周边食品零售店、小摊点和其他相关经营场所的饮料、奶制品、油炸小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儿童玩具、2B铅笔及与高考有关的学习用品等进行清查,对“三无”、过期、变质、假冒食品及不合格学习用品和儿童玩具进行彻底清除;三是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质量检测,加强对经营户食品和儿童玩具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
  (三)整治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10日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内容,站在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
  (二)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单位要正确处理此次执法行动与其他重点业务工作的关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克服监管任务重,执法力量不足等困难,整合执法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周密布署,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从快、从严查处,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系统各业务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各地工商机关要加强与城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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