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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纬六路桥和经六路桥命名的批复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纬六路桥和经六路桥命名的批复
(济政字〔2007〕72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纬六路桥和经六路桥命名的请示》(济民发〔2007〕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天桥区和槐荫区辖区内,北起无影山中路南至经二路的桥命名为纬六路桥。
  二、同意将位于槐荫区辖区内,东起营市西街北口西至兴济河的桥命名为经六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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