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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4.3 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旗、县、区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4.4 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的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包头市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包头市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包头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包头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包头供电局局长、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包头市经济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包头供电局分管领导和包头地区发电企业的主要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I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I级停电事件状态。
  2.1.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包头供电局,办公室主任由包头供电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4)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5)负责信息发布。
  (6)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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