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08年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08〕5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2008年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包头市2008年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要求,加快农村牧区电影市场的发展,保障农村牧区电影改革发展和开展数字化放映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不断满足广大农村牧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解决农牧民看电影难的问题,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关于印发〈
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发办字〔2006〕7号)、《
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广发影字〔2005〕537号)的要求,确保市政府确定的为人民群众办的二十件好事实事圆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从加大投入、改善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基础设施条件入手,以乡镇(苏木)中心村(嘎查)为重点,行政村(嘎查)为基点,数字化放映为龙头,机制体制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完善按“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农村电影发展新思路,建立公益放映补贴新机制,推动露天放映与室内放映相结合,胶片放映与数字放映相结合,免费放映与低价有偿放映相结合,不断扩大农村牧区电影的覆盖面,满足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使包括电影在内的农村牧区文化在促进农牧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包头市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玉华(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