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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08〕4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八年三月九日

包头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
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

  2008年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关键一年。为了巩固我市两年来治理整顿工作成果,防止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反弹,并全面完成资源整合工作任务,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0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8〕6号)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开展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清查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矿区进行专项整治,查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巩固治理整顿工作成果;按照《包头市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资源整合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规范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入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等违法行为。
  (二)查处污染破坏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检查各旗县区关闭非法选矿厂的工作情况,全面清查大青山南坡、重要公路、铁路可视范围内的小矿点,清查各类保护区、禁采区内的非法采矿点,对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一律关闭取缔。
  (三)查处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矿产资源管理、矿业权审批、出让等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清查,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全面开展资源整合工作。检查各旗县区资源整合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包头市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总体要求,8月份完成各矿种、各整合区的资源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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