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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开展桂林旅游品牌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推进品牌的运作、传播和扩张,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实现客源增长和结构优化。

  1.加强旅游品牌的宣传,以客源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产品为主产品,促进旅游市场的开发。以针对性的品牌产品,巩固稳定台港澳市场,积极发展日韩市场和东南亚市场,大力开发欧美市场,引导发展印度和俄罗斯市场。

  2.突出品牌传播,提升发展境内外互动协作、政府和企业结合、市县一体化、资金投入多样化的宣传营销新体式,依托国际旅游组织、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旅游局、航线专列和区域大巴、信息网络、新闻媒体、大型活动搞营销。

  3.强化品牌的运作和扩张,在完善传统营销的基础上,建立国际营销代理网络、连锁营销系统和经销联盟,实现营销网络化和客源招徕市场化,建立现代旅游营销体系,塑造市场营销品牌。

  4.旅游交通建设是旅游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提高城市旅游可进入性,加强旅游口岸和交通基本设施建设,制定国际航线和包机开发、自主外联招徕客源的奖励政策,鼓励支持航空公司和旅行社多开新航线和包机,在稳定现有航线基础上,争取再开通国际航线和国内航线各1-2条。持续发展重庆-厦门-桂林“空中金三角”航线,延伸拓展国内重点旅游城市航线、航班,积极开通新的旅游专列和区域旅游巴士。

  (五)以品牌树形象,以品牌促发展,全面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

  1.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旅游资源,以品牌产品为主体,整合各类相关发展要素,理顺旅游管理体制,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形成错落分工、差异经营、整体成长的旅游发展格局。

  2.结合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和主题城镇建设,促进市县旅游良性循环和联动发展,加快完善市县协调发展的大桂林旅游圈。

  3.促进乡村旅游大发展,以乡村旅游进步提升县域旅游发展质量。将农业旅游、生态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旅游形成群体产品,将农家乐逐步提升为旅游景点,拉长乡村旅游产业链条,形成富民富村重要经济作用力和经济增长极。

  4.按照国际旅游城市标准,提高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运用电子、信息、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发展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全国一流旅游信息平台。完善市县联动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不断扩展咨询服务内涵和外延,加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提升桂林旅游公共品牌形象。

  5.建立全国一流旅游质监体系,加强质监队伍建设,提高质监装备水平,创建旅游质监品牌。利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加强综合执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桂林旅游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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