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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及确认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的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市场供应紧缺,导致一类以上的商品价格3天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断档脱销现象。

  如出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有关企业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场应急办报告,市场应急办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自治区商务厅报告,以及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证为市场异常波动的,市场应急办应在核实确证1小时内,再次向市政府和自治区商务厅报告,呈请市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周边地区通报情况。

  五、应急控制和保障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后,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并由市场应急办组织协调各部门按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宣传部门及时协调报社、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政府负责人或商务部门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采取的相关措施,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2.商务部门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3.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动用储备商品投放市场。由市场应急办对重要商品储备单位和企业下达物资调拨令,调拨令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印制、编号,储备单位和企业必须坚决执行调拨令,按时间和地点调运物资到位。本市储备不足时,申请动用自治区级或国家储备。

  5.公安、工商、质检、物价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启动《桂林市应对突发事件价格工作预案》。

  6.市交警支队根据市场应急办提供运送应急物资及指挥车辆的车牌号,确定行车路线,发放特别通行证,保障应急物资运送车辆及指挥车以最快速度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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