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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活必需品
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2008〕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桂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 林 市人 民 政 府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桂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城乡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商务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桂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为了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应急指挥网络,统一指挥。我市成立桂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等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场应急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及传真:0773-2825089),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市场运行调控的领导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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