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华清大道(高浪路-震泽路)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七、施工图设计应委托有资格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八、在项目实施前,请完善项目环评和审批、规划用地许可、规划方案变更审批手续。
  九、我局锡建总[2004]19号批复作废。
  希接文后,抓紧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
  此复
  附件:华清大道(高浪路~震泽路)新建道路工程批准建设概算表

无锡市建设局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华清大道(高浪路-震泽路)新建道路工程批准建设概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批准概算

备   注

一、前期费用

52358

 

1.征土、房屋拆迁

51776

征土9720,拆迁42056

  2.管线迁移

402

 

  3.绿化迁移

98

 

  4.交通管理

50

 

  5.施工用水电及临设

32

 

  6.其他

 

 
 

 

 

二、工程费用

6997

 

  1.道路

4424

道路3954,雨水470

  2.桥梁

905

新鑫桥413,何古桥250,K0+382箱涵70,K0+848箱涵149,圆管涵23

  3.路灯

308

 

  4.交通设施

366

 

  5.绿化

143

 

  6.消火栓

29

 

  7.其他

822

供电704,污水95,管线回填差价15,垃圾箱8

 

 

 

三、其他费用

579

 

  1.勘察设计费

245

二×3.5% 暂列

  2.监理费

105

二×1.5%

  3.管理费

70

二×1%

  4.工期奖

56

二(1+2)×0.7×1.5%

  5.优质奖

39

二(1+2+3)×0.7×1%

  6.其他

64

档案资料服务费、安监费、招标代理费、质监费、公证费等

 

 

 

四、不可预见费

4795

(一+二+三)×8%

 

 

 

合  计

64729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