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四平市全民创业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经委关于《2008年四平市全民创业年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2008年四平市全民创业年活动实施意见
为开展好我市全民创业年活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2008年全民创业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4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开展“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促进多就业”作为全民创业年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市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全市年内创办小企业720户,创办个体工商户6000户,开发就业岗位15000个。
二、开展创业辅导服务。市、县两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咨询、诊断、指导、服务、培训等创业辅导活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建设具有较高服务水准的创业辅导队伍,搭建专业化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认真落实省中小企业局《关于选聘省级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的通知》(吉中小企〔2008〕29号)精神,积极推进创业指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创业指导师经常深入企业开展专业性较强的创业辅导服务。
三、开展创业培训。根据不同的创业群体需要,在全市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创业培训。按照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培训工作的通知》(吉中小企〔2008〕33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小老板培训工程,年内培训创业者、小老板1360人。通过系统、规范的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运营企业能力,逐步实现从创业者到企业家的转变。搞好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通过举办“四平经济大讲堂”、“中小企业创业论坛”等形式,倡导和培育优秀创业文化,树立先进创业理念,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发展。
四、开展创业项目的征集、推介、示范活动。组织创业企业参加人才、技术、项目交流活动,建立和拓宽技术信息交流渠道,做好牵线搭桥等服务工作。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创业项目,优先申报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