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8〕25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四平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日
四平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资金运作风险,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及资金运作的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有效控制资金运作风险,扩大公积金覆盖比率,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工作重点
(一)对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审计调查、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审计出具的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报告和下达的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履行决策、职责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缴存、提取、贷款、资金运作管理制度健全和执行情况。
(四)风险准备金按规定提取及管理费用和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情况。
(五)住房公积金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联网及运行情况。
(六)对违规发放和逾期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管理中心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改进管理、健全制度,对项目贷款、挤占挪用资金、逾期个人住房贷款及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出现的资金风险坚决回收和妥善处置。
(七)严格清理和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提、骗贷行为;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解决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不安排列支公积金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缴存、提取和贷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