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稳定市场和居民心理预期。要定期向社会发布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四)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出台的政策规定凡是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各县(市)人民政府依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附件:
四平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喜杰 代市长
副 组 长:王延吉 副市长
成 员:刘向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子联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邢 忠 市建设局局长
张志勇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李红月 市监察局局长
李宁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金栋 市发改委主任
张进忠 市民政局局长
李云飞 市财政局局长
郭玉清 市地税局局长
王宏光 市审计局局长
蔺广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 进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贺永森 市统计局局长
张鸿远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景富 市人民银行行长
刘金山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王亚晖 公主岭市代市长
李有昌 梨树县县长
徐远征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化文 双辽市市长
王 宇 铁东区代区长
刘俊玲 铁西区区长
王俊龙 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
主 任:刘向一(兼)
副 主 任:王子联(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