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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十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稳定市场和居民心理预期。要定期向社会发布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四)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出台的政策规定凡是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各县(市)人民政府依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附件:

四平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喜杰   代市长

  副 组 长:王延吉   副市长

  成   员:刘向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子联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邢 忠   市建设局局长

        张志勇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李红月   市监察局局长

        李宁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金栋   市发改委主任

        张进忠   市民政局局长

        李云飞   市财政局局长

        郭玉清   市地税局局长
      
        王宏光   市审计局局长

        蔺广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 进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贺永森   市统计局局长

        张鸿远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景富   市人民银行行长

        刘金山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王亚晖   公主岭市代市长

        李有昌   梨树县县长

        徐远征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化文   双辽市市长

        王 宇   铁东区代区长

        刘俊玲   铁西区区长

        王俊龙   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

  主  任:刘向一(兼)

  副 主 任:王子联(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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