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南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200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南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8年南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局等部门2008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8〕23号文)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白河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化肥、电力、铁合金、电石、刚玉等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指导全市14个行政村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以此带动各县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整治,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安全得到保障,初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从而推动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完成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在2007年基础上削减10.09%、二氧化硫削减2.68%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
(一)白河流域、丹江口库区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目标
白河新甸铺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30mg/L、氨氮浓度控制在2.0mg/L以内;唐河梅湾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20mg/L、氨氮浓度控制在1.5mg/L以内;湍河杨寨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30mg/L、氨氮浓度控制在2.0mg/L以内;赵河田寨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30mg/L,氨氮浓度控制在2.0mg/L以内;新野溧河桥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50mg/L,氨氮浓度控制在2.0mg/L以内;刁河刁河堂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50mg/L、氨氮浓度控制在2.0mg/L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