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本市市区内城市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桥梁险情和安全事故。
2.桂林市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桂林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成立“桂林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桥梁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桥梁管理单位以及专家工作组等组成。
2.1 桥梁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在桂林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桥梁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指 挥 长:市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市政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局长、市建规委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水文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
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市内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位顺序递补。
桥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城市桥梁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向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协调桥梁应急指挥部各组的应急工作。
2.2 桥梁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2.2.1 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市政局分管副局长及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一名领导担任,成员由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制定(或参与)《桂林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与市人民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部门桥梁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桥梁应急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拟定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报告执行情况;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组织审查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指导桥梁管理单位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市范围桥梁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