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1、 千方百计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在现阶段,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要认真贯彻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教育农民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对无视《条例》规定,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对生育、节育状态的监测,采取综合措施,杜绝违法生育。要定期分析人口形势,建立人口预警制度,确保人口控制目标实现。
2、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坚决打击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实行生育二孩只给一次机会和定点分娩制度。 鼓励男到女家结婚落户,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推行关爱女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夯实责任。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 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3、 提高农村出生人口素质和生殖健康水平。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重点做好宣传倡导、优生咨询、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等工作。坚持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治常见妇女病制度,实行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制度、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制度,指导群众选择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要积极推广免费婚前检查和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 加快扩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制度实施范围,促进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4、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发挥农村社区源头管理优势,做好外出人员的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强对流动人口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老年人和留守子女的实际困难,为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
围绕“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家庭、建设新农村”这一主题,落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村级控制人口的能力。以村为基础,以家庭为主体,以提高农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和家庭生活质量为目标,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率先脱贫致富。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抓手,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凡是有违法生育现象的,不得命名为新农村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