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
桂林市县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市政办〔2007〕1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县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04〕174号)和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的2006年度《桂林市县、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实施《桂林市县、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评比,现将考核评比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兴安县人民政府
荔浦县人民政府
全州县人民政府
永福县人民政府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灵川县人民政府
阳朔县人民政府
平乐县人民政府
七星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