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2006年度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决定
(市政〔2007〕16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与时俱进、自主创新,为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市政〔2003〕32号)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奖励一批为促进我市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成果和优秀科技人员。经各县、各主管部门推荐,由专家评审组评审及奖励委员会严格审定,并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数控龙门系列铣床、龙门式系列加工中心产品”项目为2006年度桂林市科技进步特别贡献奖;授予“1700高精度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液压硫化机”等5个项目为2006年度桂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授予“Ф120(冷)/Ф200(冷)/Ф250(冷)三复合挤出机组研制”等7个项目为2006年度桂林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授予“4×4单模光开关模块”等7个项目为2006年度桂林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