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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住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
  刘卓志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
  盖文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振东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余向东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委员:
  乔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云宗元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杨仁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苗银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郝勇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李晓峰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孙德志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苑虹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
  王中新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
  冯永林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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