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工业经济新增长点项目(产品)培育和监控工作的通知
(徐经贸运行〔2008〕64号)
各县(市)、区发改与经贸委,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各资产经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有关部省属单位:
大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对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持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的申报,根据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初步审核,经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共同审核,现确定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多晶硅等56个项目(产品)为2008年省级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并予以下达(见附件1),预计全年可完成新增现价产值111.1亿元,新增销售收入110.3亿元,新增利税17.9亿元。为确保这批项目(产品)顺利达产达效,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效益,促进节能减排,现就做好培育和监控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目标管理。2008年省级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的增量产出目标已经核实,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增量目标分解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新增长点项目(产品)达产达效的目标责任网络,完善配套措施,组织指导企业制订落实项目达产达效工作方案,做到统一领导,相互协调,分工负责,确保年度新增产出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监控分析。坚持跟踪监控和通报制度,按月调度、汇总新增长点产出和序时进度等情况,及时发现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每月12号前各县(市)、区、各单位填报“2008年省级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产出情况月报表”(见附件2),及时准确反映上月增量产出情况。4个省级重点项目(附件1中带“*”号)要进行重点监控,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和运行动态情况。每半年报送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产出目标完成和运行情况。报送12月份报表时要报送新增长点年度工作总结。
三、搞好协调服务。要按照产业转型升级的导向和科学发展的要求,认真做好新增长点培育扶持工作。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完善和健全省级新增长点项目要素帮扶、银企对接、难题会办等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领导联系点、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重点分工负责、联合协调会办等,为新增长点项目(产品)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对增量产出大、资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的增量项目要重点扶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产出过程中存在的资金融通、要素供应、运输衔接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项目(产品)倾斜,不断增强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的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