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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自治区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自治区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报
(内政字〔2008〕18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族军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国防教育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为提高民族素质,巩固祖国北部边疆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注重长远,加大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动员社会力量不断增加投入,扩大建设规模,相继新建和扩建了一批国防教育基地,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了加强对全区国防教育基地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区国防教育事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呼和浩特市乌兰夫纪念馆等34个国防教育基地为首批自治区级国防教育基地。
  首批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要积极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需要,紧扣国防教育主题,加强思想性、知识性,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不断丰富国防教育内容,健全管理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国防教育事业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首批自治区级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首批自治区级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一、呼和浩特市
  乌兰夫纪念馆
  内蒙古博物院
  呼和浩特市博物馆
  昭君墓国防教育基地
  新城区国防教育中心
  大青山革命公墓
  清绥远将军衙署
  小井沟教育基地
  武川县青山公园
  武川县得胜沟革命遗址
  二、包头市
  包头钢铁公司实验军校
  北方兵器城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女儿山抗日暴动纪念馆
  三、呼伦贝尔市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海拉尔纪念园
  阿荣旗王杰纪念馆
  新巴尔虎左旗诺门罕战争遗址
  阿荣旗抗联英雄园
  四、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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