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和我省少数民族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验、问题与不足,制定食品安全各个环节信用体系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议、信用披露、信用奖惩等制度,褒奖守信、惩戒失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四)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例行监测及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检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2.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
3.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加强农业标准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宣传、认证和监管工作。
(五)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日常监管。要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采取分类监管、巡查、年度报告及审查、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回访、执法监督检查和区域监管等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3.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严格获证企业的监管和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标准生产,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提高和掌握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台阶、上水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